在目前流动性极强的劳动力市场,“铁饭碗”已不复存在,跳槽也不再是羞于启齿的话题。跳槽,意味着与旧企业解除法定的劳动关系,与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若无法与旧企业顺利“分手”势必会影响到与新企业的“牵手”,那么,在跳槽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呢?
劳动者拟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与企业协商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由企业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有时候企业对提前辞职的劳动者会提出支付违约金的要求。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包括培训费、培训期间的差旅费以及其他因培训直接产生的费用)的,可以与职工签订服务期。职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超出上述范围约定的违约金是劳动法禁止的,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在行使提前解除权时,要保留相应的凭证,譬如用人单位的签收记录。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签收的,建议通过EMS快递寄送离职通知,并在快递邮件上注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等字样,作为证据保留。
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劳动者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费的;或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利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后,对于掌握企业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的职工,还可能在一定时期内负有保密义务。如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且单位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那么,职工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并不随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1.在离职后,劳动者应当诚信履行保密义务,不违反竞业限制的义务,以免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
2.注意竞业限制人员的范围和竞业限制的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一些管理完善的企业在给员工电脑、文件等工作物品或工作资料时,都会有员工签收的相应凭证。如果员工跳槽,不及时交接工作,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很可能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员工返还资料或财务时,没有让企业一方签收,就有可能造成被动局面。因此,离职员工应当认真对待工作交接。
另外,员工离职时需要与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手续办理完成之后,员工方能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办理转移社保账户手续等。
《劳动合同法》
第22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23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24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25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作者:王海翔
温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