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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net Researchs/Tenet Reports
我们为什么要股权激励?——富安娜案件引发的思考

2015-01-30 11:11:00

近日,深圳富安娜家居用品(上市公司)与其数名离职高管的股权激励纠纷,在历经了三年多的拉锯战之后终于尘埃落定。据称涉诉离职骨干员工将赔偿老东家富安娜3230.52054万元及相应的利息,若包括庭外和解的部分,富安娜累计获赔额可能会超过4000万元。
 
该案之所以会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不仅仅在于其索赔金额巨大,创下了公司向员工索赔的新高,更在于有相当多的人士认为:这个案件终于替公司出了一口气,遏制了一些拿到股票就跳槽套现,对老东家背信弃义的员工,使其受到了应有的制裁,也对“股权激励机制”的发展起到了良性引导引导作用。
 
不错,笔者也认为,该案的判决确实体现了司法对于社会诚信的支持,不过在拍手称快的同时,我们更值得深入的思考:我们为什么要做股权激励?股权激励到底对企业有哪些价值?
 
笔者认为,相对其他激励机制,股权激励至少具有如下优点:
 
(一)不占用企业资金链,资金压力轻。
 
众所周知,资金链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可谓企业的命脉,一旦断裂后果不堪设想。但正如古语“凤凰择木而栖”,企业若想留住高能力的核心人才,薪酬的竞争力也是无可避免的话题。那么,企业如何在上述矛盾中找到平衡点以及突破口?此时企业便可考虑“股权激励”。相对于传统“薪酬激励”而言,股权激励在调动员工积极性的同时,企业可以避免直接的现金支出,对资金链不会构成太大的冲击,同时又达到了激励效果,若能完美实施,何乐而不为?
 
(二)股权激励可能成为企业的隐形的融资渠道。
 
股权激励根据具体实施方案不同,可分为若干模式。通常有“期股”和“期权”的分法,也由“虚股”与“实股”之分。但无论哪种模式,员工若要获得股权,通常情况下企业会要求员工支付一定的出资来购买(当然约定的购买价往往低于股权本身的价值)。实践中,如出现员工购买资金不充裕时,有的企业甚至会采用借款的形式帮助员工先垫付部分出资,如此,一方面体现了企业对员工的支持与认可,对员工来说显然具有激励意义;但事实上,企业在当下也利用了员工的出资,达到了隐性融资的效果。
 
(三)增强企业凝聚力,留人、留心。
 
有人说:“以合伙人制替代雇佣制,企业将会爆发式增长!” 笔者认为,该说法不无道理,小米如是,阿里如是。究其根本在于“合伙人”与“雇员”的心态完全不同,合伙人是做事业,激情万丈;而雇员是赚工资,淡定从容。从古至今,对于任何组织而言,人心的凝聚力往往会爆发出极强的生命力。所以,股权激励“意在攻心”!通过一个“利”字,将股东与员工的利益、目标捆绑在一起,同时也将员工的身份提高到“小股东”的地位,增强员工的集体归属感、认同感,当然员工的忠诚度自然也会大大提高。
 
(四)化解企业矛盾,推动改革。
 
“股权激励”对于作出历史贡献,却不适应企业改革的“老骨干”员工,还有“杯酒释兵权”的作用。任何一家企业要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环境,难免会遇到企业改革的问题。而改革时,原有的“开国元勋”们往往却会成为改革最大的阻力。为了改革清退“元老”常会引发企业内部剧烈的动荡,也大大增加了改革的风险。此时,企业不妨考虑“股权激励”,将此类的员工身份由“骨干”转化为“股东”,腾出重要岗位给实行改革的新派,也使得老员工能分享改革利益。如此,一方面,展现了企业老板的不忘初心的仁厚,使得现任员工内心安定有盼头;另一方面,企业改革得以顺利推行,无形中也化解了大规模动荡或诉讼。
 
当然,股权激励的优点与效用还绝对不止上述情形,其作为一种实现员工与公司双赢的激励模式,还有待我们去进一步探索、创新、发现与研究。另一个方面,股权激励也是有风险的,如何在激励过程中通过智慧的设计趋利避害,达到“企业发展、员工获利”的初衷,都是我们将进一步探索的课题。
 
笔者期待日后能继续与各位读者探讨、分享股权激励系列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