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4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王宁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
积极探索建设中央法务区,打造有影响力的法治平台。对福建法律界而言,这是重大利好,更是创新和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重要体现。
一、中央法务区是法治协同创新平台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指出:“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服务供给,加快发展研发设计、现代物流、法律服务等服务业,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服务业数字化。”
中央法务区由政府统筹规划,以法治元素为核心,以法律服务为纽带,集“政产学研用”为一体,将商务区与法务区同构,实现法治协同创新,促进法治、经济和社会深度融合发展。 中央法务区作为法治协同创新平台,实现以下功能:(1)法律服务集聚区;(2)法律院校师生研究实习基地;(3)政府法治宣传平台;(4)法律服务产品孵化中心;(5)法律科技孕育和传播带;(5)法律培训集中区;(6)法律论坛和沙龙的密集区。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建设中央法务区不只是物理组合(空间集聚),更是化学反应(智慧集聚),是全面依法治国向系统集成推进的地方实践,空间广阔,前途远大。
二、中央法务区是法治示范和先行区
深圳前海是唯一国家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目前正在成为深圳的中央法务区,在法治创新方面有诸多亮点:国家级法律查明平台“一中心两基地”落户前海;设立前海法院,作为我国司法综合性改革基层示范法院,积极探索立案登记制、基层法院跨行政区划管辖案件、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与审判权相分离、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与职业保障机制、任期制法官制度、主审法官审判团队等多项改革;设立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院是深圳市第一批法定机构改革试点单位和全球第一个实行法定机构管理机制的仲裁机构;中国首家内地香港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落户前海;全国首家自贸区公证处——前海公证处开业。
前海法治示范区极大地丰富了前海的法律服务种类,吸引更多的法律人才来前海就业,进一步推动了前海法律服务业的发展。深圳市围绕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的目标,为深圳加快建设先行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立法保障。
一个城市的中央法务区,必定是所在地区的法治示范区和先行区,建设中央法务区必须以法治示范和先行区为目标,力争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
三、中央法务区是服务行业的领头雁
现代服务业是指在工业化比较发达的阶段产生的、主要依托信息技术和现代管理理念发展起来的、信息和知识相对密集的服务业,包括传统服务业通过技术改造升级和经营模式更新而形成的服务业,以及伴随信息网络技术发展而产生的新兴服务业。2020年,我国现代服务业保持快速增长,现代服务业发展活力不断释放。国家统计局显示,初步核算,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553977亿元,比上年增长2.1%。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54.5%,较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
设立中央法务区既是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要求,也是法律服务行业发展到一定体量的必然需要。近年来,全球法律服务市场规模稳步扩大。2008-2016年,全球法律服务市场以接近2.4%的年均增速扩张,规模由5810亿美元增加到近7050亿美元。从全球来看,世界级的法律服务聚集区在空间形态上与高能级的商务区存在显著的伴生关系,伦敦的法律服务集群位于伦敦金融城,纽约的位于曼哈顿CBD区域,新加坡的位于新加坡最繁华的滨海湾中央商务区,这些高度集中的法务集聚区,辐射全球的法律服务功能,孕育成熟的法律服务产业。
任何一个行业都需要法律服务,因此,有人将法律服务业称为“服务业中的服务业”,基于此,作为法律服务业聚合的中央法务区,必将吸纳会计、税务、金融、审计、破产清算、知识产权代理、咨询等多个高端服务业进入,成为所在地区服务业的领头雁。同时,中央法务区也将助推法律服务业走向规模化、专业化、网络化和外向化,增强中国法律服务业的世界竞争力,为中国法律服务业辐射全球奠定基础。
四、中央法务区设立模式之比较分析
当前,深圳、苏州、成都、南京和西安等城市正在积极探索中央法务区建设,依据各自特点可分为以下五种模式。
1、深圳模式。深圳前海以建设法治示范区和先行区为依托,打造中央法务区,具体情况详见本文二。
2、苏州模式。以自贸片区建设为抓手,打造中央法务区。2020年8月29日,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园区管委会 自贸区苏州片区管委会关于支持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该意见意见适用于注册在园区司法局或者苏州市司法局,且实际经营地和财税户管地均在园区的境内外法律服务机构,包括:(1)律师事务所(含外国及港澳台律师事务所代表机构和联营律师事务所);(2)公证、司法鉴定、域外法律查明等法律服务组织或机构;(3)境内外仲裁机构、调解机构等争议解决机构在园区设立的业务机构;(4)其他有利于园区法律服务业国际化、专业化或者加强国际法律合作交流的组织或者机构。同时,对进入园区的法律服务机构从以五个方面予以支持:(1)落户、办公用房和人才保障支持政策;(2)支持规模化发展;(3)支持国际化发展;(4)支持专业化发展;(5)支持品牌化发展。目前,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正在起草促进法律服务业发展暂行办法,期待厦门市能以此打造中央法务区。
3、成都模式。通过产业规划,发展总部经济,打造中央法务区。2019年5月,四川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天府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总部经济,优化提升总部经济、会展博览、国际交往、生态公园等功能,打造成都未来城市新中心。打造特色鲜明的总部产业集群。加快形成中西部地区能级最高、功能最优、环境最美的总部经济聚集区。根据四川省委政法委已牵头编制完成《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总体实施方案》,天府中央法务区将构建“平台驱动层、核心产业层、关联功能层、衍生配套层”的“法治生态圈”。天府中央法务区以天府总部商务区为核心承载区,打造立足四川、辐射西部、影响全国、面向世界的一流法律服务高地,将形成集公共法律服务、法治理论研究创新、法治论坛交流合作、法治文化教育培训、智慧法务、涉法务全链条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专业化、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创新聚集区,实现地理空间内法律服务业高度集聚,功能层面上凸显提供高能级、国际化的法律服务的特征。
4、南京模式。将纠纷解决机构聚集,打造中央法务区。南京在江北新区设立法治园区,将省市法院、检察院,知识产权法庭、仲裁委员会、司法行政机关、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多元化解纠纷调处中心这些在空间上聚集,实现纠纷解决的便利化,由此带动法律服务机构的进驻
5、西安模式。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打造国家级中央法务区。2020年12月1日,司法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西安中心、“一带一路”律师联盟西安中心、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和国家生物安全证据基地揭牌仪式在西安国际港务区举行,这标志着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家级中央法务区。“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范围为西安国际港务区规划建设全域,面积89.89平方公里。核心功能:以国际商事诉讼、调解、仲裁、法律服务、司法人才合作及国际法查明研究为核心功能。重要功能支撑:以最高法第二国际商事法庭、第六巡回法庭、西安知识产权法庭、知名法律服务机构等为重要功能支撑。构建全功能、全生态链的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保障体系,推动西安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和“一带一路”具有影响力的法律服务高地。
五、福建省探索中央法务区建设构想
如何更好贯彻落实“积极探索建设中央法务区,打造有影响力的法治平台”,提出以下三点构想:
(一)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法律服务业在现代服务业中的重要作用,主动作为,统筹规划,以法律服务业为龙头,促进高端服务业聚合,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为此,各级政府抓紧制订相关政策,就法律服务机构在办公用房、人才保障、规模化发展、持国际化发展、专业化发展以及品牌化发展等方面予以支持奖励,尤其要激励较大规模的地方律师事务所在中央法务区的建设中起带头作用。
(二)福建可借鉴目前其它省市设立中央法务区的经验,率先在福州、厦门、泉州和平潭打造中央法务区示范区。福州可以北江滨CBD为起点,延伸至福州自贸片区,在闽江北岸打造一条中央法务轴心区,福州作为省会城市,可在政府法律服务上凸显特色;厦门可以自贸片区为核心打造中央法务区,在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上凸显特色;泉州可结合“一带一路“建设,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法律服务上凸显特色;平潭可立足总部经济,吸引高端法律服务机构入驻,打造两岸法律人交流平台,凸显涉台民商事争议解决中心的功能。
(三)推动全国性中央法务区联盟的设立,为相关省市中央法务区建设经验交流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