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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net Researchs/Tenet Reports
天衡劳动法 | 我们还能回到八小时工作制吗?

2021-05-06 09:59:41


引子
 
4月18日上午,一条“女明星张萌凌晨3点给员工发微信”的话题冲上微博热搜榜首。
事情的起因:4月17日的一档综艺节目中,张萌说:“自己也很能熬夜,会在凌晨三四点发信息给员工,然后在清晨7点起床,追问:为什么4个小时了还没回信息”。
此言一出,网友炸锅了,一下子就冲上了微博热搜。
微信、钉钉等即时通信工具,让“7×24小时”全年无休成了常态。
客户、老板、同事不分工作休息、不分白天黑夜,只要有事微信留言就能找到你!
以前打电话还能装没接到,微信(钉钉)之类的即时通讯工具,简直逃都逃不掉!
那么问题来了:
NO.1面对这种下班后的“工作微信”,能否拒绝回复?
NO.2未回复的情况下,是否属于违纪?能否进行违纪处罚?
NO.3下班时间回复“工作微信”算不算加班?
 
01 八小时工作制的由来
 
别急,我们先来看看,员工为企业提供服务有时间约束?
通常做法八小时上班时间怎么来的?
 
两百多年前,随着第一次工业革命如火如荼的发展,面对工人们无休无止的工作,英国社会主义者罗伯特·欧文主张“8小时劳动,8小时休闲,8个小时休息”,正式提出了“八小时工作制”。
 
工人们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休息权得到保障了吗?
并没有。
 
理想很美好,实现靠争斗。
 
1886年5月1日,美国2万多个企业的35万工人停工上街,举行了声势浩大的示威游行。各种肤色、各个工种的工人一起进行总罢工。
 
为纪念美国工人1886年5月1日的罢工运动,恩格斯组织召开的第二国际成立大会上,把这一天确定为国际无产阶级的共同节日“国际劳动节”。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将5月1日定为法定的劳动节。全国放假一天。
 
02我国现有的工时制度
 
八小时工作制是我国劳动法律关于工作时间最核心的规定,被确定为标准工时制。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第七条以及《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标准工时制的完整内涵为:
(1)每周至少休息1日;
(2)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特别情况下不超3小时;
(3)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超过36小时。
 
该三个要素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了标准工时的基本要求。
 
企业保证7天中有一个完整、连续24小时的休息,可以相对灵活地对员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做出安排。
 
这就是许多企业虽然上六天班或者五天半,但是每周工作总时长为40小时,不算加班也合法的原因。
 
除了标准工时外,根据生产特点和岗位特点,我们国家还实行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该两种工时制度适用的前提条件是获得行政部门的审批。如果未获审批企业擅自使用的,实践中仍按照标准工时规定认定工作时间,并作为判断是否存在加班的基准。

在实施这两种工时制的情况下,也是要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
 
那么,第一个问题,下班后是否需要回复“工作微信”?答案就显而易见了。
 
根据法律规定,员工每天是有固定的上班时长的。超出企业规定上班作息时间的信息留言(即使@某人),除非企业明确提出加班要求,否则,员工当然可以拒绝。
 
既然员工有拒绝的权利,那么,回复是否构成加班则比较复杂。
 
工时制度的作用在于平衡企业追求效益和员工休息休假权。在这个层面上,工时问题更多体现为加班补偿上。
 
如上所述,如果企业没有明确属于加班,员工可以拒绝;在此种情况下,如果员工没有拒绝,自愿回复的,则不能认定为加班。我们检索到的大部分司法裁判文书亦是按照这样的裁判尺度裁判。即员工仅凭微信上回复信息主张加班费的,依据不足,不予支持。
当然,企业的规章制度中,如果员工无拒绝回复的权利的,则可以认定为加班,企业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或者给予调休、补休。在此种情况下,加班时长的认定将成为最主要的争议焦点。按照举证责任倒置的要求,企业应当完善和细化加班认定的规则,否则将承担不利的后果。
 
03 一点反思
 
中国人口报发表的《“电子化加班”:超时劳动与受雇者健康》一文指出:“即时通讯像是一位不留痕迹的“窃贼”,让受雇者既没有时间取得工作成就,也难以得到充分的休息休闲,造成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的双重稀缺。在这种时间挤压下,受雇者往往身心疲惫,不仅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实施促进健康的行为,还可能把小病拖延成难以治愈的大病,甚至可能造成不可逆的健康损伤。”
 
休息权是宪法规定的权利,是劳动者经过长期斗争才争取到的权利。从我们的发展阶段看,完全抵制加班或者即时通讯的使用,是不现实的。
 
然而,加班对企业而言,也并非纯利益,无风险。
 
社会学家侯查德(Hochschild)曾经提出过一个重要的概念,叫做“情绪劳动”。在知识经济时代,几乎全部的知识劳动都是情绪劳动。
 
工作对非工作时间的入侵,会使得员工长期处于疲劳上再加疲劳的状态,会导致员工厌倦工作。如果持续时间长了,也会引发员工的紧张、急躁、易怒等情绪耗竭的现象,最终为了摆脱此种状态、萌生离职念头的强烈意愿。
 
超时工作是我国企业离职率居高不下的原因。员工的频繁离职,对员工自身职业发展不利,也会给企业增加招聘、培训等成本,而且也有泄密等风险。
 
综上,我们倡导一种新型的加班文化以及界限意识,尽可能减少工作对休息时间的入侵,实现员工身心健康和企业发展的共赢。
 
荣格说,人类共同体是由所有死去的人、现在活着的人和未来出生的人共同组成的。在五一这个特别的节日,我们借着回顾“八小时工作制”的历史,谈论即时通讯工具广泛采用的电子化加班现象,是为了让我们更好地理解现在,对习以为常的行为有些反思,保持着对制度的谦卑和敬畏,而非凭着优势地位的自大和浅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