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Tenet Researchs/Tenet Reports
天衡研究 | 这不是游戏!不要乱拍!

2021-06-24 10:34:58



2021年6月21日的下午4点,不管是对于tcg玩家,还是吃瓜群众,都对阿里的一场拍卖瞠目结舌:一张估值为80元人民币,以11g的24k金打造而成的《游戏王》20周年纪念卡,以87326098元的价格中止拍卖。



 

虽然大家都在调侃,拍出与拍品实际价值严重不符的竞拍价格的买受人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不应只是调侃,我们要提醒各位:
 
网络司法拍卖不是游戏!不要乱拍!
 
因此,本文对各位吃瓜群众的问题做一个系统性的解答和普法,希望能为大家在吃瓜之余提供点法律知识作为聊天的谈资。

1.什么是网络司法拍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网络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财产的行为。目前司法拍卖的部分信息在网上已经公开,如北京法院网、重庆市产权交易所网站司法拍卖版块、淘资产网等。
这次的这个拍卖是在“阿里拍卖”上进行的,亦属于网络司法拍卖。
 

2.这次的网络拍卖中止,以后就没办法拍了吗?并不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暂缓或者中止拍卖的,应当及时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告原因或者理由;暂缓拍卖期限届满或者中止拍卖的事由消失后,需要继续拍卖的,应当在五日内恢复拍卖。

本次拍卖中,中止拍卖的原因是:“拍品与实际拍卖价格严重不符,可能存在恶意炒作与竞价行为。”当该事由消失后,如果还需要继续拍卖,在5日后我们就可以在阿里拍卖的平台再次看见这张如此轰动的青眼白龙了。
但同时,这就牵扯出两个问题:(1)法院为何认定拍品与实际拍卖价格不符;(2)恶意炒作与竞价行为可能违反哪些法律规定。
 

3.法院为何认定拍品与实际拍卖价格不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网络司法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起拍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征询当事人意见。起拍价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七十。

因此,法院的认定主要是以法院对标的物的评估价为基点,但本次拍卖中,不管是基点,还是拍卖价格,都是有疑点。
从拍卖信息上,这张牌起拍价只有80元人民币。如果只是一般的卡牌,80元算价格高的评估。但是这个牌并不仅是我们一般意义上理解的价值:其价值由两部分构成——从它的原材料来看,它是由11g的24k金打造而成;从它的纪念意义来看,它是KONAMI公司为游戏王20周年纪念,于2018年5月31号限定抽选发售,全球限量500张,在tcg玩家圈内有极高的收藏价值。这两部分的估价,不管从哪个角度,即便有毁损,都不可能只有80元的价格。



而从80元的起拍,至87326098元的价格显然不合理。可是,这张卡有值这么多钱吗?并非如此。笔者从淘宝上查询的信息来看,这张卡的价格在人民币10w-80w,同样对比87326098元人民币显然过高,也不合理。


 
不过也因为这样,在这张牌的拍卖公告出来时,便获得了众多的圈外吃瓜群众的关注。

4.恶意炒作与竞价行为可能违反那些法律规定?
 
由于恶意炒作和竞价,往往导致的后果是东西拍了,但是悔拍,造成执法资源的浪费。如果只是一般商业性质的拍卖,或许不用负责,比如2017年视频网站哔哩哔哩的手办拍卖拍出了98亿的天价,但后续竞拍者只以无力支付并道歉为惩罚。而司法拍卖并非如此。

首先,保证金是不退还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其次,需要承担重新拍卖无法弥补的价款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20修正)》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最后,可能会因为悔拍行为招致司法拘留甚至刑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结语
网络便捷了我们,但同时,便捷不代表可以为所欲为。在这个泛娱乐化的时代,好像什么事最终都可以成为一个噱头,好像什么事情都可以一笑而过,好像什么事情,都可以不用负责。
 
但现实往往并非如此,刺破网络营造的浮躁而又虚假的快乐,现实是冷冰冰而又骨感的。规则束缚了现实,但也因为有规则,现实世界才能合理运行。
 
因此,笔者在这郑重提醒各位:请不要以一时的冲动或只是觉得好玩,就在不考虑自己对拍品能否负担的情况下肆意加价。对公,这浪费司法资源,并且使得案件中的债权人的利益无法及时得到实现;对私,不仅你的毁拍成本大幅高于你所缴纳的保证金,而且还可能涉及司法和刑事责任,这并不是一笔划算的交易。
 
这次,幸好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时中止了拍卖,不然,那位拍中的“幸运儿”,或许同时也能收到银手镯和几日猪扒饭的招待。

 

这是一场有代价的游戏,没有人能在不付代价的情况下全身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