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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net Researchs/Tenet Reports
天衡观点 | 关于设立海丝中央法务区“数字中国”先行区的建议

2023-02-11 00:24:00





福建是数字中国建设的源头和福地,2000年10月12日,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同志极具前瞻性和创造性地作出了建设“数字福建”的战略部署,经过多年探索和实践,福建在电子政务、数字经济、智慧社会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成为6个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之一。2022年,福建省数字经济增加值超2.6万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50%。《福建省做大做强做优数字经济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全省数字经济增加值超过4万亿元,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比2020年提高3个百分点,数字经济发展质量效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鉴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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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湖数字小镇作为数字福建(长乐)产业园,地处滨海新城核心区,在我省数字经济发展中具有标志性意义。东湖数字小镇从产业机制与模式上进行系统创新,依托“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三大机制,从根源上激发政府、园区和企业的创新活力,实现数字产业集群集聚效应,推动地方经济转型升级。

 

2、2019年5月6日,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永久会址——福州数字中国会展中心在东湖数字小镇内建成投入使用。东湖数字小镇作为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的合作伙伴,迄今为止,已经迎来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的多个分论坛和展览在此举办,成为数字中国对外交流和展示的平台和窗口。

 

3、省委省政府为深化“把数字福建建设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重大决策部署,沿着习近平总书记当年亲自擘画的数字福建蓝图,以“全省一盘棋”的思路谋划,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省级国有全资大数据企业——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8月26日在长乐区滨海新城注册。

 

4、2022年7月21日,在福建数据要素与数字生态大会上,福建首个大数据交易所——福建大数据交易所在东湖数字小镇揭牌成立。

 

5、微软创新学院、联通东南大数据研究院、清华•福州数据技术研究院等多家高端研究机构入驻东湖数字小镇,人才集聚效应正在形成中。

 

6、党的二十大报告专章部署法治建设,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福建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法治建设及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

 

7、福建正在加快推进法治强省建设,以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为抓手,奋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法治成为福建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8、为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2022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对外发布,提出二十条政策举措。

 

建议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提升我省数字法治能力,打造我省数字法治高地,更好地发挥法治对数字经济引领和保障作用,在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的引领下,以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为契机,以东湖数字小镇为依托,在省委政法委的牵头下,由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省数字办、福州市政府、福建省大数据集团、长乐区滨海新城、福建省律协等多家单位共同参与,设立海丝中央法务区“数字中国”先行区,打造全国(球)首个数字法务集聚区。

 

方案

 

一、积极向上争取,最大程度发挥立法授权对我省数字经济产业的促进效应,为我省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构建良好的制度基础,为数字中国立法起到前期探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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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与全国人大常委会联系,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将海丝中央法务区“数字中国”先行区(东湖数字小镇)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基层立法联系点,针对影响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痛点堵点,就现有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实施与空白填补,向全国人大和省人大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2、借鉴上海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成功经验,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海丝中央法务区“数字中国”先行区(东湖数字小镇)改革创新实践,以及数字经济产业发展需要,在遵循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基本原则前提下,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在海丝中央法务区“数字中国”先行区(东湖数字小镇),为强化改革的系统集成,可采用“立改废释停”立法技术,以清单式批量申请授权方式,推进综合授权改革。

 

二、贯彻落实“数据二十条”,通过数字法务集聚,促进我省大数据交易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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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丝中央法务区“数字中国”先行区通过数字法务集聚,带动数据集成、数据经纪、合规认证、安全审计、数据公证、数据保险、数据托管、资产评估、争议仲裁、风险评估、人才培训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进入,进一步提升数据流通和交易全流程服务能力。

2、对进入海丝中央法务区“数字中国”先行区的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从以五个方面予以支持:(1)落户、办公用房和人才保障支持政策;(2)支持规模化发展;(3)支持国际化发展;(4)支持专业化发展;(5)支持品牌化发展。

 

3、制定优惠政策,激励在海丝中央法务区“数字中国”先行区设立互联网律师事务所、元宇宙律师事务所等新型法律服务机构,创新法律服务方式(机器人律师等),探寻适合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法律服务新模式。

 

4、借鉴深圳国际仲裁院模式,采取法定机构管理机制,设立福州大数据国际仲裁院,面向全球聘请仲裁员,解决与大数据相关的商事争议。

 

三、贯彻落实《福建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实施方案》,在积极争取中央支持福建自贸试验区扩区之际,将海丝中央法务区“数字中国”先行区(东湖数字小镇)纳入拟扩新片区,并将其打造为数字自贸试验区,以及全球数据跨境流动的重要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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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大与全球知名数据法律服务机构的联系力度,制定优惠政策,激励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入驻海丝中央法务区“数字中国”先行区,为数据跨境流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通过政策和立法引导,促进法律行业大数据汇集,建立全国(球)法律行业大数据交易平台。

 

3、加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借鉴卢森堡和印度设立“数据大使馆”【允许各国和国际公司在印度境内设立“数据大使馆”,为国家和商业数字数据(digital data)提供“外交豁免权”,使其免受当地法规的约束,以期确保其在本国或地区遭遇到严重系统故障或外部威胁等恶性事件情况下的数字连续性】的经验,让海丝中央法务区“数字中国”先行区成为它国政府或企业备份关键数据库和服务可资信赖之地。

 

四、以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为平台,设立“海丝中央法务区数字法治论坛”,每年举办一次,常态化运作,为海丝中央法务区“数字中国”先行区凝聚人气,汇集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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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省委政法委牵头,设立“海丝中央法务区数字法治论坛”组委会,确立论坛联席会议机制,由省法学会做好论坛业务指导,海丝中央法务区“数字中国”先行区负责具体工作,每年定期举行一次联席会议,讨论研究论坛年度相关事宜。

 

2、在“海丝中央法务区数字法治论坛”的基础上,省委政法委联合高校(党校)设立“海丝数字法治研究院”,集“政产学研用”为一体,为海丝中央法务区“数字中国”先行区建设提供智力支撑,为省委省政府提供高质量的决策咨询服务。

 

 

建议人   王利平

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福建自贸试验区研究院 执行院长

福建省律师协会“一带一路”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