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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衡动态 | 天衡合伙人刘宗伟律师受聘担任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2020-12-25 17:21:27

为推进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经推荐报名、审查公示等程序,2020年12月24日,天衡合伙人刘宗伟律师受聘担任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检察院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外部监督制度,符合条件的公民通过选任程序成为人民监督员。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人民检察院下列工作可以安排人民监督员依法进行监督: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巡回检察、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督促落实等相关工作,法律文书宣告送达、案件质量评查、司法规范化检查、检察工作情况通报以及其他相关司法办案工作。

人民监督员具有联系群众密切、社会经验丰富和专业特长显著的优势,严格依法监督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活动,有力地提升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对于此次受聘担任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刘宗伟律师表示,非常感谢泉州市检察院和泉州市司法局的信任,并承诺将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严格遵守人民监督员的相关规定和律师的职业道德,时刻牢记人民的嘱托,在工作中尽职尽责,公平公正,维护法律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促进司法公正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