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9日上午,满怀感激之情的杨某带着锦旗来到了天衡所泉州办公室,郑重地将锦旗送给我所刘宗伟律师,盛赞刘律师“优质服务,为民解忧”。
当事人杨某于5月31日因涉嫌强奸罪被公安局刑拘,家属想尽各种办法,却被告知此案已涉嫌犯罪,将提请检察机关批捕。万般无奈下,杨某家属想到寻求律师的帮助,并通过泉州某建筑公司老总联系上我所刘宗伟律师。刘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同助理前往看守所会见杨某,在详细了解涉案经过后,结合自己多年经验,认定此案件并不构成犯罪。刘律师依法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不构成犯罪的书面辩护意见,对此检察机关亦非常重视,经认真研究讨论后采纳该辩护意见,作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当事人杨某得以释放。
面对杨某声声感谢,刘律师表示自己只是尽了身为律师的本分,杨某能得到释放是司法机关依法办案的结果。律师,作为老百姓权利代言人,走在司法第一线,能在办案过程中亲身感受到司法的巨变,也是自己的荣幸。法治兴,中国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