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0 09:00:00
1.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应当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
2.起草、论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应当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加,或者听取其法律意见;
3.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而未听取的事项,或者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认为不合法不合规的事项,不得提交讨论、作出决定。
对应当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而未听取,应当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加而未落实,应当采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而未采纳,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国有企业要按照以下要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司律师的作用:
1.讨论、决定企业经营管理重大事项之前,应当听取法律顾问、公司律师的法律意见;
2.起草企业章程、董事会运行规则等,应当请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参加,或者听取其法律意见;
3.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听取法律顾问、公司律师的法律意见而未听取的事项,或者法律顾问、公司律师认为不合法不合规的事项,不得提交讨论、作出决定。
对应当听取法律顾问、公司律师的法律意见而未听取,应当交由法律顾问、公司律师进行法律审核而未落实,应当采纳法律顾问、公司律师的法律意见而未采纳,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2017年9月2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机关召开会议,宣布正式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更是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全方位参与政府法律服务的重要契机。作为律师,如何把握好这一时机,笔者结合政府法律服务的实践,做一冷思考,抛砖引玉,求教同仁。
一、当前政府法律服务的新特点
当前,政府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专业化的法律服务,这一方面是政府法治化进程不断向前推进的结果,习近平总书记在《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另一方面是中央强化对各级政府(干部)问责的结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在这样一个历史背景下,当前政府法律服务体现以下特点:
(一)紧迫性
随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尤其是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已成题中应有之义。当前,政府法律事务不仅数量大幅增长,而且社会对政府各项行为的质量也有更高的期待,特别是在民众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日渐增长的情况下,政府行为合法合规问题就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因此,政府内设法制部门在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务面前,基于政府编制所限,人员严重不足,捉襟见肘。在有限的人员和日益增长的政府法律事务这一矛盾中,向政府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显得格外紧迫。
(二)主动性
基于问责的考虑,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也在逐渐转变,从以往不愿受法律约束,转向自觉接受法律约束,在重大决策上愿意更多听取包括律师和法学专家等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同时,党的组织部门在考核干部时,依法办事能力也成为了一项重要的考核内容。基于上述情况,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积极,对专业化的法律服务有主动的需求。
(三)专业性
随着政府法律事务在整个行政事务中的比重大幅提升,政府对法律服务的专业性要求愈加严格,在许多重大的法律事务中,开始依托法律顾问尤其是顾问律师,为问题的处理和解决提供一揽子的法律服务方案,而不再是“零敲碎打”,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也开始从救急的“消防员”转变为政府日常事务的风险“管理员”,政府部门也开始转变观念,从“有事情找律师”转变为“请了律师才会没事”。在福建省,政府运用律师专业化力量,在推动城市建设以及深化改革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以晋江市为例,政府相关部门聘请福建天衡联合(泉州)律师事务律师所担任法律顾问,天衡律师团队在推动晋江“和谐征迁”中发挥重要作用,成为政府法律服务的典范。
●2009年来,天衡律师团队深度参与晋江市的城市建设,总拆迁量超过840万平方米,总征地面积达7.7万亩,截至目前已基本征迁完毕,实现“零强拆零上访零事故”的征迁奇迹,真正做到“和谐征迁”,后来天衡所将该法律服务产品的成功经验引入厦门,在厦门地铁1号线、2号线的征迁工作中起到重要作用,并在平潭试验区、福州、宁德等地市复制成功经验。
●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法律服务方面的成果:在2017年6月9日农业部召开的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推进会上,天衡律师深度介入改革的“政府、村社、律师、专家”四位一体工作模式,在会上被晋江市委、市政府做为工作亮点推荐给全国经验交流。2017年6月29日,天衡所律师团队所提供法律服务的阳光社区成立了股份经济联合社并取得了首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这是天衡律师实践“三农”法律服务取得的重大成果。
(四)长期性
正是由于律师等专业化力量的凸显,越来越多的政府已认识到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不是一时一事的需要,而要把律师入政府工作的全过程,常年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已成为政府工作的常态。
●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之一武侠律师,在就如何利用互联网技术为政府及大众提供长期法律服务作出有益尝试,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武侠律师通过自己研发的“法律机器人”,为政府搭建起来一个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昆明市司法局长孙跃文说:“现阶段,老百姓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大多是得不到法律服务的,这是我国法律服务总量不足的铮铮事实,而且法律服务的供给资源不均衡,城乡差异逐渐扩大。不论城市与农村,要让法治成为人们的一种习惯,法律服务应随时可见、即时可用。各行各业都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时刻变化着,法律也应当搭载互联网的快车,创建“互联网+法律”平台,综合“服务、普法、宣传”于一体。百姓在得到法律服务的同时被普法,同时也作为一个普法、宣传的个体再次宣传,周而复始的循环,就能达到多次普法宣传的效果。”同时,“法律机器人”的诞生,有利于把律师从基本事务中解放出来,投入到更有技术含量的工作中,推动律师服务在专业化的道路上走得更远更好。
(五)倚重性
由于律师等对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有效性,法律专业人士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在不断影响和塑造着政府部门的方方面面,尤其体现在对政府工作方式的改变上,长此以往,政府越来越习惯于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政府必然越来越倚重律师的作用,这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
●某地方政府在紧邻当地某村的村边建移民安置楼,原施工设计用小桩,但开工时用大桩,噪音大震动大,居民生活颇受影响,其中有17户居民楼房出现裂纹。居民要求建筑商和街道办事处解决该问题,建筑商和街道办聘请权威机构对房屋损坏进行鉴定。因一时未能提交鉴定报告,又大桩不换,施工不停,居民更加不满,在多次向街道办反映没有效果之下拉横额抗议,建筑商粗暴制止,居民持刀冲入工地论理,建筑商请来19位黑衣人压阵……对立局势僵持良久,后来律师介入,向居民普及房屋损坏赔偿的有关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并促使政府、建筑商与居民协商一致,缓解了对立局势。
●深圳市福田区政府作为全国第一家率先以政府名义向律师事务所招标采购政府法律服务方式的机构,先后投入280万元用于采购法律服务,让律师在本区14个派出所、两个交警大队、5家医院及区法院、区信访局等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并设立23个人民调解室,配备法律专业毕业的人民调解员132名配合律师工作。“福田模式”在深圳市其他区县也得到成功复制,宝安区政府每年出资300万元购买法律服务,并把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推进律师进社区服务制度化。正所谓“法治是规则之治”,律师是政府实现规则之治的不可或缺的技术力量。
二、目前政府法律服务市场存在的问题
虽然目前政府法律服务体现出以上新特点,但是,政府法律服务市场存在价格不均衡、地区差异和部门差异较大、无法与优质高效的政府法律服务要求相匹配等问题,有的地方政府压低律师费,甚至有的地方政府要求律师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很难想象在这样的情况下,提供政府法律服务的律师的专业水平能得到保障。
●2009年北京市朝阳区政府提出“三个一”工作目标,即:每个街、乡至少与一家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协议;每个社区要建立一个法律服务平台;每个社区的居民有法律需求能够找到一名律师。到2013年朝阳区105家律师事务所的3657名律师进入511个社区、村提供法律服务,而这些法律服务都是免费服务,没有任何补贴。律师为政府提供服务耗费大量的精力和物力,需要一定的经济补偿。然而目前,政府对法律服务的财政补贴还比较少,可以说很多律师几乎可以说属于无偿服务。个别单位支付报酬时没有按照律师服务额标准综合考虑费用。
市场价格是由供需关系决定,政府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越来越迫切,要求也越来越高,市场上可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也越来越多,专业化趋势也越来越明显。然而,目前政府法律服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市场还没有完全成熟起来,更缺乏行业评价标准,因此,在服务价格上就容易出现不均衡的现象,同时,对服务质量也无法有一个行业公认的评价标准。与以往比较,政府总认为法律服务费用已经增长了许多,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整个社会在法律服务方面的投入都在大幅度增长,相对而言,律师事务所基于专业化要求,在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时,投入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智力成本和办公成本越来越大,政府和律师之间在价值上认知上依然存在差异。
同时,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如同医生给病人看病,都存在执业风险问题,政府在开具法律服务的价格时,较少考虑律师执业的风险成本。很多时候,在政府通过招投标来确定提供法律服务机构时,往往报价成为评标的关键因素。某些律师事务所不顾及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为了中标,压低投标报价,而招标代理机构可能会通过选取最低价中标,以显示招标的公正性,这样致使本可以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失之交臂。
三、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应该怎么做?
鉴于上述政府法律服务的新特点,以及政府法律服务市场存在的困境,笔者认为律师应该从以下方面,提升政府法律服务专业化水平,通过专业化凸显律师价值。
(一)坚持走以政府法律服务产品为导向的专业化道路
律师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服务,要把握住政治方向,要懂得政府工作的大目标和政府的运行规则,才能提供政府需要的法律服务。如今政府需要更为专业化和精细化的服务,因此,为了体现服务的精细化和专业化,律师服务时必须以法律产品为导向,通过产品来体现律师服务的专业化和精细化,并通过产品体现律师服务的价值(市场价格)。律师在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时,可以向政府提供政府法律服务产品目录,包括产品类型、各类产品的服务内容、服务时段、服务团队和服务方式,这样,可以让政府对律师服务有一个更为直观的认识,也有利于政府对服务报价有一个更为清晰的判断。律师通过产品提供服务,也有利于推动政府法律服务行业标准的逐步确立。
(二)形成一批支撑产品的优质研究成果
一个律师事务所以及一支律师团队,在开发一些列政府法律服务产品时,是需要投入大量的智力资源,包括与相关研究机构的合作,这样推出的产品才会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也容易建立自己的专业优势,也才能在市场上卖出好价钱,即“物有所值”。因此,好的法律产品一定是靠一系列好的研究成果支撑,这样就不会很快被他人模仿而失去市场优势。研究成果可以系列丛书、系列报告,专项报告等形式呈现。
(三)打造一支紧密型、高素质的律师团队
一个好的产品要落到实处,必须要有一支紧密型、高素质的律师团队。过去,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往往是由顾问律师凭借熟人关系,单打独斗。如今,顾问律师再采取这种方式,做不了也做不好政府法律服务,在日益繁杂的政府法律事务面前,一整套法律服务方案必须由律师团队来落实。
● 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为了更好的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律所坚持专业化分工和团队协作相衔接,既能对法律问题宏观把握,又能使法律问题得到专业细致的解决,特别是在遇到重大、疑难法律问题时,通过召开案件集体研讨论证会,运用头脑风暴法,让每位律师对案件充分发表独立意见,甚至模拟法庭等方法,通过律师们对遇到的法律问题在律所内部展开激烈辩论,最终得出法律结论,拿出问题的最终法律解决方案。
(四)律师事务所内部要建立一个良好的机制
鉴于政府法律服务事项日益繁杂,牵涉到方方面面的专业化服务,因此,一个律师事务所要在重大的政府法律事务中表现出色,赢得信赖,就必须在律师事务所内部建立一个良好的合作机制,包括所内律师团队之间的合作,也包括相关律师事务所联盟内部的合作,还包括与其它非法律的专业机构之间的合作,这同时就由合作机制带来的一个良好利益分配机制的构建问题。
● 比较成功的实例有北京易和律师事务所,该所多年来一直坚持深入研究政府法律服务业务,不断深挖新时代法律服务需求。2015年7月,易和所联合各地24家律所共同发起设立全国政府法律服务联盟,把分散在全国各地有志于政府法律服务的律所联合起来。目前,已有70余家律师事务所加盟,遍布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天衡也是该联盟的重要成员之一。
●再比如天衡所早在2009年就加入的中世律所联盟(SGLA),由位于中国主要经济中心城市的领先中国律所和包括全球十大律所之一的霍金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在内的外国律所组成,通过联盟成员所的跨地区合作,实现将成熟的法律产品在全国各地推广复制。中世律所联盟的成功经验使他成为首家被钱伯斯在中国地区收录的跨国律所联盟,也是目前中国唯一一家受到国际评级机构认可的律所联盟。天衡所得多项法律服务产品尤其是政府法律服务系列产品,在联盟成员中产生了多项合作,通过联盟快速将成功经验复制到各重要省市。
(五)搭建一个与各级政府法务部门互动交流的平台
律师事务所可以通过定期(季度或月度)举办政府法律服务的系列论坛、系列沙龙等方式,邀请政府法务部门人员参加,通过互动方式,充分了解政府的需求,以及政府法律服务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团队力量,做好研发工作,服务好政府。
结语
在“2015政府法律服务论坛”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会长王俊峰在开幕式上致辞时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政府法律服务是律师法律服务的重要内容,在律师方面应该认真研究的重大课题,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成员,参与法治政府建设有着多方面的天然优势,首先是身份优势,律师可以以相对独立、客观的第三方身份,从专业角度处理政府与行政执法对应的法律事物和矛盾纠纷,客观评价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利于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政策决策的执行力。第二个是专业优势,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加快,以及政府作为主体参与经济活动不断增多,政府法律事务日渐增加,能够为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政府的行政决策进一步规范化和法治化。最后是社会优势,律师广泛参与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熟悉了解社情民意,正确把握人民群众对政府需求,依法依规,促进政府决策,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律师为各级党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的新时代正在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