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的改革自主权,探索自由贸易港建设。”这对我省自贸试验区建设来说,又迎来了一次重大的发展机遇期,就此,我谈几点看法,供决策部门参考。
一、探索自由贸易港建设是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系统化集成化必然要求,是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方向和目标。
我省自贸试验区建设已两年多时间,目前在处在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制度创新必须由零敲碎打走向系统集成,实现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全面提升,而自由贸易港建设就是制度创新全面提升的重要载体。环顾世界自由贸易港建设经验来看,自由贸易港建设核心是五大自由:一是贸易自由,香港货物进出口非常便利,国际贸易享受零关税的政策,可以在离境几日后报关;二是企业经营自由,香港公司经营范围限制少,公司注册十分便利;三是资金进出自由,从70年代开始,香港放开外汇管制,放宽银行管制,通过开放资本市场,发展为亚太地区国际金融中心;四是人员进出自由,香港与全球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相互给予免签证或落地签证的优惠安排,为这些国家和地区的人员到港经商和旅游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五是资讯流通自由,香港资讯业相当发达,全球重要资讯在此都可以及时获悉并交流顺畅。因此,围绕以上五大自由,我省在建设自由贸易港,实现自贸试验区制度系统化集成化创新上,要继续深化以下改革:其一、加快海关监管改革步伐,促进贸易自由,实现货物进出口最大限度的便利化;其二、进一步缩小负面清单管理范围,深化政府监管改革,赋予企业和社会更大的自主权,促进企业经营自由;其三、加大金融改革创新力度,逐步实现资金进出自由;其四、加大自贸试验区社会治理创新力度,实现人员进出自由,推动社会融合尤其是两岸融合;其五、利用互联网技术,改革资讯监管手段,促进资讯流通自由,凸显自由贸易试验区服务业的优势。
二、以法治为核心持续不断推动制度创新,依靠制度优势吸引人才、技术、资金,为探索自由贸易港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环顾全球,国与国之间的竞争表面是人才、技术、资金之争,其实质乃制度之争。在世界全球化步伐不断加快的时代,人才、技术、资金的流动,已基本遵循向制度良好的国家或区域集中的规律。在世界自由贸易港的竞争中,新加坡、香港之所能保持其领先地位,就是取决于其良好的制度,也就是因为其拥有良好的制度,才拥有了世界顶尖的技术、卓越的人才以及充裕的资金。世界城市的法治化治理经验亦表明,包括法治在内的制度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国家或城市的投资环境乃至经济增长。
香港作为自由港,是世界公认的国际贸易中心、国际轻工业制造和出口中心、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运输中心、国际旅游地区和国际信息中心,而且连续多年被相关机构评为全球最自由的经济体。香港之所以取得上述成就,其司法制度所起的作用功不可没。就此,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先生认为:香港法律制度是香港稳定繁荣的主要因素。
依据总部设在香港的政治与经济风险咨询机构(PERC)展开的调查,香港多次夺得亚洲司法制度最佳美誉。政经风险咨询机构是透过对在亚洲任职的1537名外籍企业执行人员进行调查,让他们针对贪污情况、知识产权保护、透明度、执法情况、法官与律师的专业能力与教育水平以及司法制度是否远离政治干扰等项目进行评分,来评价派驻地的司法制度,从而得出调查结果。
在中国大陆,以廉价劳动力和土地为竞争优势的时代已经过去,以法治为核心的制度创新势在必行,唯有如此,才能降低制度成本。目前,在自贸试验区中,以法治为导向的以下几项制度创新亟待推动:第一、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试错容错纠错办法》,让自贸试验区干部在敢试错和能试错的宽松氛围中,实现制度创新,唯有如此,中央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的改革自主权落到实处;第二、为推动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积极与中央及相关部委沟通,通过法律“立改废停”的方式,为制度创新赢得空间;第三、利用深化司法改革的契机,最高法院可以在自贸试验区开展试点,设立涉自贸试验区巡回行政法庭,以个案的方式,在法律程序的框架内,推动制度创新。
三、充分发挥法定机构的特定优势,积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打造一支高效灵活专业的管理团队,为自由贸易港建设聚集人才资源。
法定机构是依特定立法设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监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机构。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香港政府为增加政府运作的灵活度,同时处理一些不便于在政府体制内执行的任务和较商业化的服务,开始推行法定机构执行公共服务的模式。 法定机构管理制度在英国、新加坡、香港等地运作比较成熟,这些国家和地区能够执行到位,跟健全的法律体系有很大关系。 法定机构最重要的特点是用法律来规范,实现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有助于实现政府职能、管理模式的创新与转变。
2011年1月,中国内地首个法定机构———前海管理局在深圳成立。前海管理局成为实行企业化管理,但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共机构,享有完整的区域管理权限(主要指经济管理权限,享有非金融领域的副省级城市管理权限),而其它的社会管理职能例如消防、公安等仍归所在的深圳市南山区政府和深圳市的政府部门管理。按照规定,前海管理局实行企业化、市场化的用人制度,享有独立的用人自主权,在市政府确定的授薪人员员额、领导职数及薪酬总额范围内,自主决定机构设置、岗位设置、人员聘用、薪酬标准,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从香港或者国外专业人士中选聘。
鉴于法定机构的特定优势,我省在探索自由贸易港建设中,借鉴新加坡和香港经验,结合广东前海等自贸片区前期实践,加快法定机构地方立法,通过立法引领法定机构的设立,打造一支高效灵活专业的管理团队。
四、我省可以尝试率先在厦门、福州和平潭三个自贸片区尝试与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合作共建自由贸易港,做制度创新的领头羊。
鉴于新加坡和香港在自由港建设中的成功经验,为加快推动自由贸易港的建设步伐,缩短探索的时间,建议在我省三个自贸片区(也可先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厦门自贸片区)采取与新加坡和香港合作设立自由贸易港区,通过共同设计、共同建造和共同管理的方式,建成具有全国示范作用自由贸易港,成为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领头羊。近代以来,我国通过中外共建推动发展不乏其例。十九世纪末,厦门鼓浪屿在中央政府授权之下,实现中外共治共管,最终成为中国近代城市治理法治化的开端,成为工业文明的重要摇篮,成了福建及东南亚商贾名流安居乐业的首选之地。改革开放以来,中新政府共建苏州新加坡工业园区,也是中外合作共建的典范。目前,我省走合作共建自由贸易港之路,关键是在观念上要敢于突破。与沿海省份的自贸试验区相比较,福建有特色,但缺乏优势,而且基础条件相对薄弱,福建唯有在制度创新上争做领头羊,才能在新一轮改革中胜出。
结语
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两年多来取得重大进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两年来,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形成一批独具福建特色、对台先行先试的制度创新成果,自贸区建设各方面取得积极进展。望珍惜机遇,不负重托,及时总结评估,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新形势,抓紧谋划下一阶段深化试验的重点目标任务,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对标国际先进规则,提升政府治理水平,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力争取得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特别是进一步发挥沿海近台优势,在深化两岸经济合作、推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上发挥更大作用,更好服务全国改革开放大局。为此,我省更应用好中央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的改革自主权,在探索自由贸易港建设中,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争做制度创新的领头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