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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著作
天衡战“疫” | 保护专业人士发声权是落实“吹哨人”制度的关键

2020-02-15 17:00:00



一个健康的社会不能只有一种声音。  ——题记

 

近期,因疫情防控引发了建立“吹哨人”制度的讨论,事实上,我国已确立 “吹哨人”制度,2019年9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其中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建立“吹哨人”、内部举报人等制度,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和严格保护。目前,是要如何更好地落实和完善“吹哨人”这一制度。

 

社会发展面临的风险主要分为自然风险和社会风险。随着社会发展,人类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显著提升,但随之而来的社会风险日益增多。我国正处在治理现代化的关键期,为此,风险管理尤其是社会风险管理是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这也是政府的重要职责。风险管理不当,不仅给社会大众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也会对政府相关责任人员的前程造成重大影响,直至被追究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社会风险基本都是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内生风险,即“人造风险”。英国著名学者安东尼·吉登斯认为:“我们所面对的最令人不安的威胁是那种人造风险,它们来源于科学与技术的不受限制的推进。在工业化前两百年里,外部风险占主导地位,但在自然和传统终结之后,人造风险渐发展成为主导的风险。”吉登斯进一步指出:“我们所面临的新风险当中,有许多在没有科学分析工具情况下是无法察觉的。但是,对风险的评估不能简单地交给科学家去做,也不能简单地接受科学家们的研究结果。因为新的风险情形的特征在于科学家们相互之间经常存有分歧,而且,所有形式的风险估算和应对策略,都暗示着对价值观和所中意的生活方式的考虑,它们还与权力和既得利益体系关系密切。”因此,在一个健康的社会里,不仅要鼓励专业人士(包括科学家、医生、律师、工程师、会计师、建筑师等)发声,而且还要允许不同声音出现,即:必须保护好专业人士的发声权,充分发挥专业人士预警社会风险的作用。

 

中国社会正经历一场深刻的治理革命,其显著的特点就是专业化治理,即从制度上激励专业人士参与政府和社会治理。这里以律师参与为例说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各级政府应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2016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明确:“2017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并要求:“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应当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对应当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而未听取,应当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加而未落实,应当采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而未采纳,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近年来,律师管理社会风险的作用日益凸显,正在成为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不可或缺的专业力量,越来越为政府所倚重。《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指出:发挥会计、法律、资产评估、认证检验检测、公证、仲裁、税务等专业机构的监督作用,在监管执法中更多参考专业意见。

 

从政府治理再到社会治理,尤其在事关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中,保护好专业人员发声权至关重要,就此,从制度层面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本质而言,专业人士发声权是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权在专业领域的延伸,基于领域的专业性,在某些时刻,尤其是事关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时刻,社会大众期待专业人士发声,这是社会赋予专业人士的“特权”,基于这一“特权”,专业人士背负更多社会义务,承担更多社会责任,也受到更多社会尊重。鉴于专业人士的特有的使命和责任,建议通过相关立法或司法解释明确:只要专业人士的发声没有违背职业伦理,没有显而易见的主观恶意,其目的是从专业角度提醒大众或政府防范风险,即便上述发声存在错误或缺陷,专业人士也不会因此受到法律追究。面对未知风险,科学态度就是不断试错,试错才是降低风险的最好办法,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风险,永远大于放在多个篮子里,只有鼓励专业人士发声,才能尽早分散和降低社会风险,推动政府和社会合作更快更好地防控风险。

 

二、相关机构启动对专业人士追责的法律程序前,必须首先听取专业人士所在行业协会的的意见,即由行业协会邀请业内全国享有盛誉专业学者组成评议委员会,在评议基础上出具书面意见。追责机构可就该意见的程序合规问题发表看法,严禁其对该意见中涉及的专业问题介入干预。

 

三、鉴于专业人士发声事关社会公共利益,建议法律赋予专业人士或其所在的行业(专业)协会申请听证的权利,在有关机构对专业人士做出处理决定前,专业人士或其所在的行业(专业)协会申请听证,举行听证机构必须将听证结果向社会公布。

 

2020年2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次抗击新肺炎疫情,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要强化风险意识,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因此,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吹哨人”制度,充分发挥专业人士预警社会风险作用,已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