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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著作
天衡研究 | 解读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及其影响 (二)

2020-02-26 10:33:00

作者:陈川团队

导语:当地时间2020年1月15日,经过中美两国经贸团队的共同努力,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中美双方在美国首都华盛顿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经济贸易协议》,媒体称为“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下称“《协议》”)。《协议》文本包括序言、知识产权、技术转让、食品和农产品、金融服务、汇率和透明度、扩大贸易、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最终条款九个章节。同时,双方达成一致,美方将履行分阶段取消对华产品加征关税的相关承诺,实现加征关税由升到降的转变。

 

抗疫期间,天衡所国际商事海事部陈川律师团队就协议文本的具体内容为您作解读和分析。上一期文章《天衡研究 | 读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及其影响(一)》已经简要解读和分析了《协议》第一章知识产权、第二章技术转让的章节内容,本期文章将继续为您解读和分析《协议》第三章食品和农产品、第四章金融服务的相关内容。

 

第三章 食品和农产品贸易
 

一、进口方面

前瞻:中国自美国农产品进口短期内会有很大幅度增长。


根据《协议》,中方将增加对美国乳品、牛肉、大豆、水产品、水果、饲料、宠物食品等农产品进口,今后两年平均进口规模为400亿美元。

 

主要亮点包括:

 

◉1.中国认可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对美国乳品、肉类和禽类工厂及产品的监管,简化国内原有的注册及进口要求:

 

(1)简化产品的进口审批要求。以乳品为例,协议实施后,美国乳品进口到中国只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a. 生产工厂在美国FDA清单上;b. 有美国出具的乳品卫生证书。

 

(2)美国婴配乳粉工厂注册、产品配方注册的有效期不受国内相关的注册管理办法约束,无注册续期要求。

 

(3)取消国内注册管理规定中要求的对国外食品工厂进行的“现场核查或检查”。

 

◉2.缩短工厂及产品注册的相应审批时效。

 

对比:(1)此前,根据我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总局令第145 号)的相关规定,《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内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应当获得注册后,其产品方可进口。注册流程较为繁琐,且没有明确的时效规定。

 

《协议》实施后,中国将简化对美国工厂及产品注册的时限和流程。针对协议约定的乳品、禽肉类和加工肉类、水产品、大米、饲料添加剂、宠物食品,中国海关总署将在收到美国相关机构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更新已获批向中国出口的美国工厂的清单并允许这些工厂的产品输入中国。

 

(2)针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协议》还大大缩短了产品配方注册的审批时效(由原来的235个工作日缩短至105个工作日)。


 

◉3.农业生物技术产品的进口

 

(1)就源于转基因微生物的食品成分审批,中国将在协议签订后12个月内建立并公布一套简化、可预测、以科学和风险为基础、高效的安全评价流程;

 

(2)对于用作饲料或加工的农业生物技术产品,中国将大幅缩短生物科技产品的审批的时间至 24 个月以内。

 

二、出口方面

 

◉1. 协议第三章明确,中国海关总署与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在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启动双边技术讨论,审查“进口警报99-30”《因含三聚氰胺和/或三聚氰胺类似物针对所有中国乳制品、乳源成分、含乳食品实施自动扣留措施》,以明确取消“进口警报99-30”的必要步骤。若FDA明确取消“进口警报 99- 30”中的必要步骤,这意味着未来相关产品出口美国的流程将进一步简化,也可能只需要遵循FDA对此类产品的一般进口流程。

 

◉2.《协议》明确就中国水产品出口美国“进口警报 16-131”《来自中国水产养殖,虾,鲮鱼和鳗鱼实施自动扣留措施-存在新的动物药物和(或)不安全的食品添加剂》进行进一步协商,保障中国水产品生产商或出口商被列入《进口警报16-131绿色清单》,促使中国水产品顺利输美。

 

◉3.此外,美国承认中国鲇鱼监管体系与美国等效,允许中国的熟制禽肉输美。协议规定,美国将允许中国产香梨、柑橘、鲜枣等农产品出口美国。美方作出的这些承诺将带给中国农业企业和农民更多市场机会。

 

分析:中国有庞大的食品和农产品消费市场,加之食品消费正不断升级,中国市场对各类优质农产品都有刚性需求,《协议》实施后,中国自美国农产品进口短期内会有很大幅度增长。另,《协议》还特别就中国对农业生物技术产品的安全性评价及审批监管流程进行了约定,对生物技术产品这一新兴领域产品的进口及产业发展是利好。同时,《协议》也将扩大中国农产品对美出口。

 

第四章 金融服务

 

在金融服务方面,双方将相互扩大金融服务领域市场准入范围。本章对于在银行服务、信用评级服务、电子支付服务、金融资产管理(不良债务)服务、保险服务、证券、基金管理和期货服务的扩大开放做了如下约定:


亮点:

 

一、银行服务:中国承诺在协议生效的五个月内,扩大美国银行服务的准入条件,包括允许美国金融机构的分行提供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服务、将其母公司的海外资产情况纳入申请资质评估;美国将及时考虑中信集团等中国机构的此类申请。

 

二、信用评级服务:中国承诺在协议生效的三个月内,审核和批准美国服务提供者已提交的尚未批准的任何信用评级服务牌照申请;美国确认给予中国信用评级服务提供者非歧视待遇。

 

三、电子支付服务:中国承诺加快对电子支付服务商的受理审批;美国确认给予中国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非歧视待遇。

 

四、资产管理服务:中国承诺允许美国金融服务提供商获得省级许可后,可直接从中资银行收购不良贷款;美国将继续允许中国金融服务提供者在美参与不良贷款的收购和处置。

 

五、保险服务:中国不迟于2020年4月1日,将取消寿险、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领域的外资股比限制,并且允许美国独资保险公司进入上述领域;美国将及时考虑中国再保险集团等中国机构的此类申请。

 

六、证券、基金管理和期货服务:中国不迟于2020年4月1日,将取消外资股比限制并允许美国独资的服务提供者进入证券、基金管理和期货服务领域或在美资由参股变为控制、控股或独资时保留原持有牌照;美国将及时考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等中国机构的此类申请。

 

评析:双方金融服务市场的相互扩大准入基本是对等的。对于中国而言,逐渐扩大美资进入金融服务市场,虽然会对现有的国有的或股份制的金融机构带来竞争,但将有助于中资的、外资的金融机构提高服务水平、降低收费,这对于国内广大金融消费者而言是一个利好;此外,中资金融机构更多地走向美国、走向世界,也有助于提升中资金融机构的国际服务水平并反过来促进国内服务水平的提高。

 

下期文章我们将继续为您解读和分析《协议》剩余章节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五章宏观经济政策、汇率问题和透明度、第六章扩大贸易、第七章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