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言】
近段时间市场“缺货”的片仔癀,引来众媒体围观报道。2021年7月16日,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近日“非正常”的片仔癀市场现象,发出《请理性看待片仔癀》的文章,消除消费者困惑。然而,时至本文发出之时,除了漳州片仔癀药业公司声明将严格监管经销商价格之外,似乎并未有强有力的措施抑制住整个市场的“热情”。戴亦一教授从经济学角度思考过这个问题,警示倘若片仔癀哄抬价格的市场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失衡的市场可能会反噬企业。片仔癀真的值一粒(3g)一千多元吗?市场上真的就没有其他的药品可以替代它的功效吗?针对药品,国家就没有限价吗?姑且不提经济学原理,今天,笔者仅从现有法律规定阐析囤积倒卖片仔癀的法律风险,供各方参考。

犹记得2016年购买片仔癀(锭剂/一粒装/3g,下同),价格约400元人民币,如今是一日一个价,本文发出之时的某网店售价为1220元,还显示缺货(如下图x所示)。据笔者获知信息,片仔癀的“牛市”价格有炒到1300元一粒的,而片仔癀的官方报价为每粒590元,算起来,目前的市场价已增长到现官方价格的两倍多。若是正常的产品成本价格提升,导致售价上涨,是允许的,但现在的情况,显然是非正常的。目前,片仔癀天猫旗舰店的片仔癀锭剂处于断货状态,据线下门店的工作人员透露,此时想以官方价买到片仔癀是不太可能了。那么,当下市场的“牛们”高价倒卖片仔癀违法吗?答案是肯定的!

图x
01什么人可以经营销售片仔癀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
(二)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责令关闭,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经营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同时,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1的规定,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符合的设置规定中,包括经营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有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且质量负责人应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图y
笔者认为,中国医药信息查询平台公开信息显示,片仔癀属于处方药(医保类型:医保乙类,参考价格:530元,如上图y所示),药品是特殊商品,那么,关于片仔癀的销售、经营就应遵循《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对药品的经营,我国实行的是专营许可证制度,经营处方药的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必须取得《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无证经营的即属违法,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擅自从事药品买卖活动。
02适格片仔癀经营者在没有医师处方的情况下销售片仔癀,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处方药,是指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方可购买、调配和使用的药品。同时,我国《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经营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第三十八条规定,药品零售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在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03网络店铺销售片仔癀,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第二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第四十二条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以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但是最高不超过三万元。
如上所述,不论是针对没有医师处方销售片仔癀还是网络店铺违规销售片仔癀的情况,我国现行法律法规都有明确的遵照依据,而这些规定,也为规范药品的流通提供了强有力的监督和处罚处理支撑,对无证经营、销售、使用药品行为形成完整的法律监督。
04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倒卖片仔癀可能涉及犯罪
任何单位或个人私自倒卖处方药,除了如上所述属于违法行为外,其行为还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人可能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未取得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药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据此,在异常火热的“片仔癀高价现象”下,“牛们”除了看到“巨大的商业利益”外,还应想到的是自身高价倒卖片仔癀的行为,是否可能已经涉嫌犯罪。笔者认为,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
05适格片仔癀经营者为解决当下“高价片仔癀”应尽的义务
我国对药品管理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保证全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那么,面对目前市场种种乱象,片仔癀企业或其他适格经销商等经营者是否有义务做些什么呢?根据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依法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价格,为用药者提供价格合理的药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国务院药品价格主管部门关于药品价格管理的规定,制定和标明药品零售价格,禁止暴利、价格垄断和价格欺诈等行为。
根据《价格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努力改进生产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并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合法利润;第十条规定,经营者应当根据其经营条件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准确记录与核定商品和服务的生产经营成本,不得弄虚作假;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同时,《价格法》第四十一条还规定,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
(一)价格违法行为严重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
(二)屡查屡犯的;
(三)伪造、涂改或者转移、销毁证据的;
(四)转移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资金或者商品的;
(五)经营者拒不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
(六)应予从重处罚的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对经营者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对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吊销执照。

图z
关于经销商等适格经营者如何“倒腾”片仔癀以至于出现“高价片仔癀现象”,本文不深论,就举个例子,如笔者在片仔癀官网看到的信息(如上图z所示),片仔癀胶囊由片仔癀锭剂粉碎后填充胶囊而成,与片仔癀锭剂成分一样,功效一样,服用量一样,具有方便服用及日常携带等优点。片仔癀胶囊(3.6克/盒)与锭剂(3克/盒)按克数比例换算,价格相当。但,笔者作为普通消费者,仍对此不明就里,倘若片仔癀胶囊的功效真的和片仔癀锭剂一样,漳州片仔癀药业公司及其所属经销商等适格经营者是否应按前述法律法规规定之精神,在“片仔癀(锭剂)高价现象”出现之时给与消费者公告,引导消费者选择购买没有被市场炒热的片仔癀胶囊?不给片仔癀锭剂继续炒热的机会。
笔者认为,针对目前的“片仔癀高价现象”,片仔癀经营企业应予以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保护住消费者对片仔癀品牌的信赖,如此,也才撑得起生产片仔癀的处方、工艺均被国家中药管理局和国家保密局授予“国家绝密”的身份,也方才履行了上市企业的社会责任。
06针对炒热的“片仔癀高价现象”,根据现有法律法规,目前政府部门可能会做些什么
《药品管理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完善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对药品价格进行监测,开展成本价格调查,加强药品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垄断、哄抬价格等药品价格违法行为,维护药品价格秩序。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药品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价格法》第三十条规定,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第三十一条规定,当市场价格总水平出现剧烈波动等异常状态时,国务院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或者部分区域内采取临时集中定价权限、部分或者全面冻结价格的紧急措施。第三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第三十四条规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并要求其提供证明材料和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
(二)查询、复制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帐簿、单据、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核对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银行资料;
(三)检查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必要时可以责令当事人暂停相关营业;
(四)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转移、隐匿或者销毁。
笔者认为,相比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茅台是用来喝的,不是用来炒的” ,当下被爆炒的物质从普通商品变成了药品,对社会的危害性更大,真正需要使用这种药的患者,就只能望价兴叹。因此,政府部门,应可能很快依据前述法律法规规定,针对炒热的“片仔癀现象”采取及时的反应措施。
07面对“片仔癀高价现象”,普通消费者能依法做些什么
《价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消费者组织、职工价格监督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以及消费者,有权对价格行为进行社会监督。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发挥群众的价格监督作用。新闻单位有权进行价格舆论监督。第三十八条规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举报者给予鼓励,并负责为举报者保密。
据此,面对“片仔癀高价现象”,真正对“片仔癀”药品有实际需求的消费者等民众,可以从依法监督的层面进行社会监督,敦促片仔癀市场回归正常。
【写在最后】
当年的《药神》,看哭了多少人,也推动了我国医疗卫生系统的改革,当下“片仔癀现象”显然与《药神》的价值取向背道而驰,如《药品管理法》关于药品管理原则和目标的规定所言,药品管理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的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药品质量,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又如《价格法》之题中之义强调的,为适应价格调控和管理的需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价格监测制度,对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变动进行监测。就目前“片仔癀一药难求的现象”,笔者相信政府部门应会很快进行有效监管,不让“片仔癀高价现象”再持续发展不受控制,让药品保持合理的价格,真正让患者吃得起、用得上。
注释:
1.《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并符合以下设置规定:
(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有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质量负责人应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以及农村乡镇以下地区设立药品零售企业的,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配备业务人员,有条件的应当配备执业药师。企业营业时间,以上人员应当在岗。
(三)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情形的;
(四)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
(五)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药品零售企业应备有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数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具体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