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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著作
天衡案例 | 从案例看专利案件网络证据搜集和举证思路

2023-01-06 00:52:00


专利案件中,网络证据作为现有技术抗辩证据或无效证据,使用日益增多。网络证据存在容易修改且修改不留痕迹的特点,其真实性、公开性、公开时间通常是案件的争议焦点,需要综合考虑辅助证据和反证证据,基于证据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确定是否采信网络证据。本文结合团队代理案件,分享专利案件网络证据的搜集和举证思路。

 

01

案例回顾

北京昌X德公司是申请号为CN0XXX1455.1、名称为浮顶罐消除二次电弧的方法及装置的发明专利(下简称“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涉案专利所保护的方法技术方案是储油用浮顶罐防雷击的核心技术,已列入国家标准。北京昌X德公司陆续起诉了多家提供前述方法技术方案的供应商,且已有一审判决认定侵权成立,供应商发起的两次无效均未成功。一审判决认定侵权和两次无效失利,使得供应商采用前述方法技术方案的各地项目均存在被诉风险,供应商的旧项目余款回收、新项目投标均受影响。

 

接受客户委托后,团队成员进行了大量国内外资料的检索,最终找到了一篇发布于2001年的网页报道,该网页报道公开了前述涉案专利方法技术方案。在诉讼过程,当事双方围绕前述网页报道的真实性、公开性、公开时间,提供了辅助证据和反证证据。最高人民法院结合双方证据,积极推动当事双方和解,最终北京昌X德公司同意大幅降低一审赔偿数额,与客户所有纠纷就此了结,不再以涉案专利作为权利基础向客户发送律师函、提起诉讼及申请行政查处。二审结果最大程度地降低了客户的损失,解决了客户的燃眉之急,确保客户经营活动能够正常开展。

02

举证详情和分析

争议证据是www.petrolplaza.com的一篇网页报道,最后更新时间是2001年11月1日,该网络证据记载了美国LEC公司开发的伸缩式接地装置应用于储油浮顶罐储防雷的详细方法、技术效果,与涉案专利方法、技术效果一致。前述网络证据所要证明的事实是否存在直接影响案件结果,原被告围绕该网络证据进行了大量举证(详见下表)。

本案存在两个关键节点,其中之一是争议证据的查找,前后花费了较多时间,最后调整了检索工具,才柳暗花明,查找到争议证据;其中另一是原告提出反证2证明争议证据存在修改不留痕的情形时,辅助证据的举证思路和搜集。以下从检索工具和举证思路两个方面进行分析、总结。

 

1、关于检索工具

 

谷歌搜索引擎:在接受客户委托之后,初期着重查找了国内外专利数据库、知网/EI等国内外在线期刊,但未找到有用的证据。变换思路,重新以谷歌搜索引擎作为检索工具之后,很快搜索到了争议证据。相较于其它搜索引擎,谷歌搜索引擎限定搜索时间能够选择更为宽泛的时间范围,操作也较为便捷,限定搜索时间的搜索结果可以辅助确定网络证据的发布时间。

 

网页历史博物馆(Archive):网页历史博物馆存储有网页的历史快照,举例而言,通过网页历史博物馆可以查到20年前www.qq.com的历史快照。网页历史博物馆对于搜集网络证据的发布时间、发布网站修改规范性的辅助证据(如本案辅证6、7),存在较大的优势。

 

2、关于举证思路

反证思路

(1)争议证据可修改:网页报道可以修改且不留痕迹。

 

(2)争议证据发布网站不权威:发布网站多处失实、不规范。

辅证思路

(1)发布网站具有权威性:国内权威媒介援引发布网站的信息,发布网站长期、持续发布业界信息。

 

(2)发布网站修改机制规范:网页内容实质修改,最后更新时间变化,可借助网页历史博物馆搜集辅助证据。

 

(3)有证据印证网络证据内容:LEC公司在网页报道最后更新时间之前已研发相应技术,例如专利申请、期刊报道(辅证1,源于上海图书馆馆藏)。

 

(4)有证据印证网页报道最后更新时间:借助google限定搜索时间的搜索方式,证明最后更新时间之前无该网络证据,最后更新时间之日产生该网络证据,最好同时向法院提供限定搜索时间机理的相关证据。

 

(5)发布网站说明网页报道发生修改的原因。发布网站说明争议证据修改原因是直接证据,对于合议庭的心证、案件谈判走向存在重要影响。

03

结 语

本案例,团队成员投入大量精力查找到本案核心网络证据,并在原告提供反证证明该网络证据修改不留痕的不利情况下,积极搜集辅助证据,最终为客户争取到有利的谈判条件,圆满地解决了客户纠纷。对于以网络证据作为核心证据的专利案件,本案例在检索工具的使用、举证思路上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为后续类似案件的办理提供了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