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衡业绩 | 私募保壳大限将至,本月天衡两份法律意见书再获通过
2016-07-29 15:46:31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关于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及时备案私募基金,登记不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应在2016年8月1日前完成私募基金产品的备案,并在备案前提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否则,中基协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在8月1日保壳大限将至之际,本月天衡律师为福建盈方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厦门登云实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两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成功通过中基协的审核。两个项目均由天衡林晖律师团队承办,签字律师包括林晖、陈韵、郭睿峥和吕亮亮。
在上述两个项目的法律服务过程中,天衡律师根据中基协的要求,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协助私募基金管理人对公司的经营范围、办公地址、股权结构、人员架构、制度建设、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完善,并在此基础上出具了专业的法律意见书,并经中基协审核顺利通过,协助客户在保壳期限届满前完成了相应的合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