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9日,在晋江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推进会上,晋江市人民政府向青阳街道阳光社区颁发了福建省首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这是天衡律师在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
晋江市人民政府向青阳街道阳光社区颁发了福建省首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
福建省农业厅副厅长陈明旺、泉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肖汉辉、晋江市委副书记陈晋永、晋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志强、晋江市政协副主席林庆峰出席会议。会上,天衡律师团队全程提供的法律服务受到了高度肯定,相关改革经验将推广至其他各试点村(社区)中。
晋江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推进会
本所汪卫东、方林波、王炳春、曾志群律师团队,长期专注于农村集体的法律服务,自2008年便开始了阳光社区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协助阳光社区完成了清产核资、成员资格确认、折股量化、章程设计等一系列工作。此前,在2017年6月9日农业部召开的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推进会上,天衡律师深度介入改革的“政府、村社、律师、专家”四位一体工作模式,在会上被晋江市委、市政府做为工作亮点推荐给全国经验交流。今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的颁发,不仅标志着阳光社区股份经济联合社的成功设立,同时也标志着天衡律师提供的全程法律服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阳光社区股份经济联合社授牌、授印仪式
目前,汪卫东、方林波、王炳春、曾志群律师团队正在同步进行着晋江市大洲村、华洲村等十多个试点村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阳光社区股份经济联合社的成立及首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的取得,是对天衡律师实践“三农”法律服务的阶段性成果,天衡所将继续将改革精神贯彻到其他各改革试点村之中,为福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