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1日,福建天衡联合(泉州)律师事务所江鹭强律师受顾问单位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的邀请,以《生态环境领域不予处罚制度的实践适用》为主题开展培训。
《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试行)》以及《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颁布后,不予处罚制度在基层执法过程中时常出现难以适用、不敢适用的困境。江鹭强律师此次培训结合基层执法实践、实务案例以及各省、市的裁量规则,深入解析轻微不罚、首违不罚、无主观过错不罚三类不予处罚制度,对相应制度的常见问题、执法风险、法律适用、证据搜集等进行详细阐述,并提出相应建议。
江鹭强律师自执业以来,为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福建省泉州环境监测中心站等提供常年深度法律顾问服务,在环保领域有着丰富的服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