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永远不知道下一个是什么案件,每一个案件都可能涉及不同的专业领域,即使是资深的律师,也不可能等准备好所有的知识后再去处理案件,而是应该边办案边学习,边发现问题并进一步挖掘。
如果已经知道客户涉嫌的罪名,在会见前我会做几个方面的工作。1.刑法(哪怕最简单的罪名我都会再看一眼刑法的规定);2.最高法关于该罪或者该类罪名的司法解释;3.网上检索相关的案例;4.网上搜索相关案件的辩点归纳。做了这几项工作,就足以初步接待客户了。
如果没有时间做这些,那么接待客户的时间不宜过长,只能凭借自己的经验、类似的案例和刑事案件辩护的总原则给客户解答,也可以结合程序规定分析案情,坦诚相告需要结合具体案情进一步研究,才能给出成熟的意见,这是对双方负责的态度的表现。
阅卷后的具体了解案情之后,基本也是重复以上四个步骤。那时时间更充裕,可以更深入做法律研究、案情分析。网上搜索的时候,可以围绕案件的焦点,灵活变换关键词,反复搜索。思考质证意见的时候,也可以运用余安平律师“三板斧”的方法,即“凭什么来取证(取证的法律依据);凭什么由你来取证(主体资格问题);凭什么这样取证(取证是否规范的问题)”。另外搜索引擎里大家不要只会用百度,微信搜索也是一个很好用的搜索工具。几乎每个问题都会有人研究归纳整理发文。这样几轮研究下来,一开始完全陌生的罪名,你即使不是辩护这个罪名的专家,也已经基本具备发现案件问题、提出相对成熟的法律意见的能力了。